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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文件名称: 邵阳市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4305000002/2017-00323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7-08-25 公开形式: 依申请公开
生效日期 : 2017-08-24 有效期: 永久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受市人大和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

(三)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工作。

(四)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市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六)指导监督全市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管理公证机构。

(七)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九)负责仲裁登记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司法鉴定工作。

(十)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和警务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指导市法学会、市律师学会、市公证员协会、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司法局设1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干部科、警务科、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教育科、戒毒工作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宣传科、计划财务装备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科、司法鉴定管理科。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决算:2016年财政收入决算数1414.79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268.23万元,合计1683.0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财政支出决算数为1308.0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220.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1.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98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经费374.93万元(主要为政法装备采购未结算款和2016年底未结算的其他经费等)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016年我局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308.09万元。

(一)公共安全支出1220.74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为122.56万元),这部分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费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交通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律师公证管理等业务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1.59万元,主要包括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7.98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

邵阳市司法局201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与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及市委十项规定,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4.19万元,较2015年度减少支出0.60万元

(一)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为0

(二)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14.29万元(现有公务用车1台,执勤执法警车5台),2015年支出为14.40万元。

(三)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29.90万元,均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共接待248批次,2680人次,2015年公务接待支出30.39 万元。 

七、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附件:邵阳市司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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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739-532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