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罗征
住所地:男 身份证号码430522xxxxxxxx8090 住新邵县雀塘镇xx5号 联系电话:1889015xxxx
被申请人:邵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邵阳市大祥区西湖路562号
法定代表人:李叶松 职务: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邵市交处罚决定(2022)27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于2025年12月15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已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同意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