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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邵政复决字〔2022〕24 号
  • 发布时间: 2022-06-30 16:59
  • 来源: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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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江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负责人杜**  该公司质量员

委托代理人周**该公司工程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138***722

被申请人邵阳市****局

法定代表人黄***

第三人吴** 男  1982年8月3日出生  汉族  住址湖南省新邵县****号  联系电话176****383

委托代理人罗*   湖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邵工伤认字(2022)02018《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与第三人自行和解且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同意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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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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