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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关于印发《邵阳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文件名称: 【文字】关于印发《邵阳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4305000002/2021-04667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解读 公开责任部门: 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1-12-0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12-06 有效期: 永久

 现对《邵阳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做如下解读:
    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意义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将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基础性和前瞻性制度,对于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落实新发展理念等具有重要意义。
    1、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
    2013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定程度上与体制不健全有关,原因之一是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不到位,所有权人权益不落实。”针对这一问题,全会决定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总的思路是按照所有者和管理者分开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管理的原则,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建立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体制。2016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指出要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2019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明确产权主体,开展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加快统一确权登记,强化整体保护,落实监管责任,完善法律法规,注重改革创新,促进自然资源集约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
    2、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内在要求。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体系,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都要求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是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根本载体,是重要资源型资产。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意义重大。
    3、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
    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是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使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能支撑、环境能容纳、生态受保护的基础上,使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就必须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面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根本要求。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八届五中全会又把绿色发展列入五大发展理念之一。绿色发展就是在保护中发展,通过保护环境来保护生产力,通过改善环境来发展生产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能够全面落实自然资源的权利主体,明确保护责任,并调动权利主体在保护自然资源中的积极性,推动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监管,促进绿色发展,是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根本要求。
    4、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自然资源分类施策、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的重要前提。
    对自然资源进行分类施策、有效保护,对可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就是对环境的最好保护。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将各类自然资源的质量、数量和保护要求全面摸清,并通过登记的法律手段予以公示明确,落实到每一个产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为自然资源分类施策、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了重要前提。
    二、制定《实施意见》的主要依据
    1、2016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
    2、2019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3、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0第8号)。
    5、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第96号)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1、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及范围。市本级工作任务主要是对本行政区域内除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直接开展确权登记之外的自然保护地、水流、湿地、草原以及市级登记范围内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本行政区域内已经登记发证的国有森林资源(探索补充登记)、尚未颁发林权权属证书的森林资源开展确权登记,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国家、省级、市级直接开展确权登记以外的自然资源,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确权登记。
    2、明确工作内容。一是建立部门协同机制。二是收集各类基础资料。三是摸清自然资源底数。四是有序开展首次登记。五是建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构建自然资源长效管理和保护机制。六是开展日常性变更、更正、注销等登记工作。
    3、明确工作进度。2021年各县市(区)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年底要确定重点调查任务,并完成首个自然资源确权登记。2022年完成重点调查任务,完成数据库建设。2023年及以后逐步完成市级非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首次登记工作,最终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全覆盖。
    四、《实施意见》的推进落实保障
    按照省级文件要求,已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协推办负责日常工作推进,年底明确重点调查区域后进行经费预算,市本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经费和配合上级登记机构在本辖区开展确权登记工作所需经费需纳入政府预算,足额落实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权籍调查、数据入库等所需经费,有效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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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739-532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