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 > 行政执法信息
分享到: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邵司许〔2021〕13号)
  • 发布时间: 2021-06-09 16:50
  • 来源: 司法局
  • 访问量:
  • 字体【      】

邵司许〔2021〕13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新邵县大同法律服务所

你于202168日向本机关提出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变更的申请材料,经审查,你所提出的申请事项,符合司法部[137]号令《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负责人

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本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邵阳市司法局

   2021年 6 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邵阳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739-532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