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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邵司许〔2021〕12号)
  • 发布时间: 2021-06-08 16:49
  • 来源: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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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司许〔2021〕12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祥区维信法律服务所

你于202167日向本机关提出1、基层法律服务所住所变更2、谢庆华、贺青兰申请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申请书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你所和个人提出的申请事项,符合司法部[137]号令《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十条,司法部[138]号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住所变更准予执业

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内,持本决定书到本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本机关领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邵阳市司法局

   2021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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