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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27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发布时间: 2023-06-21 17:42
  • 来源: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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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邵司复字第7号(A2类)


市委政法委:

严卫明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意见函告知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一、稳步推进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

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市本级公职律师库 建立市本级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的通知》等,深入推动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以及全市3636个村(社区)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据统计,邵阳市本级13个党委部门34个政府工作部门已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邵阳市辖区范围内的12个县市区党政机关及乡镇街道均已落实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顾问队伍。

截至目前,全市党政机关及乡镇街道均已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成了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全面建立法律顾问队伍目标。建立公职律师库,统筹使用全市公职律师,确保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党委覆盖达到市本级100%、县市区50%以上,公职律师队伍发展迅速,公职律师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制度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优化

年以来,市本级人民政府及部门经制定并发文涉“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行政规范性文4件,如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的通知》(邵市政办发〔2023〕5号)、《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推行金融机构现金保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邵金管字〔2023〕2号)、《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邵建发〔2023〕17号)、《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邵阳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邵建发〔2023〕15号) 。这一系列的制度和机制的出台,为深化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经济发展能力,提供了最直接的制度性保障。

三、严格文件制度程序,确保合法可行

行政规范性文件能否落地生根见效,关键是否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而又切合本地实际。为此,在文件制定过程中,我们把发文程序与发文内容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以此促进、提高、确保文件质量。主要做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提请政府制定印发《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对全市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制定主体、程序、监管等进行了统一规范;二是文件起草单位起草文件必须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必要时还应当进行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论证;三是文件草案必须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符合需听证征求意见规定的,还应当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管理相对人及市民代表意见;四是文件形成初稿后必须经起草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研究后形成送审稿,才能报请制定机关审查决定;五是文件送审稿必须经制定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查通过后(如涉及需公平竞争审查的,同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可提请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审议决定;六是规范性文件适行“三统一”制度,非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七是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事后审查监督制度,备案机关可依职权或依申请撤销下级行政机关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四、建立完善有效期和清理机制,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废、改工作

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之规定,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为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2年,部署阶段性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明确规定失效日期。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执行的,应当重新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有效期的实行,有力提高了文件质量。在切实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的同时,我们还建立了有效期内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机制,在情况发生变化的情形下,及时修改或者废止有关规范性文件。2018年12月20日,按照省司法厅《湖南省司法厅关于报送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通知》(湘司发通〔201863号)文件精神,经认真清理、核查,并未发现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我市废旧钢铁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邵市政办发〔2022〕10号)因个别条款违反公平竞争的法律规定,尚在走废止的审签流程。

近年来市司法局通过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定期举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持续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不断促进涉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下一步,我局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流程。于关于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严格要求起草单位进行公平竞争自查,再由市司法局复审,防止文件条款出现限制竞争内容。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针对社会各界及相关利益人对涉及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提出异议或合法性申请时,我局组织相关科室积极应对,做好相关解答工作。

三是做好文件清理工作。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专项清理和动态清理,及时修改或者废止有营商环境和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于妨碍营商环境的文件,及时告知起草单位报请政府启动修改或废止程序。市司法局做好后期跟踪,确保文件废、改到位。

四是继续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等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关要求,围绕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以案卷评查、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以及监督平台为抓手,高标准、高质量地落实落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坚决制止和纠正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侵犯民营企业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邵阳市司法局

2023年4月23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联系人:李杰 1387392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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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739-532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