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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123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发布时间: 2022-08-16 12:32
  • 来源: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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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司复2022〕2号(A类)

乡村振兴局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乡村振兴的建议》(邵阳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123号提案)已收悉,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按照中央、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有效引领,推动乡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共同富裕。

一、完善涉农领域立法。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涉农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体系,协助人大部门重点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涉农领域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发挥法治在涉农领域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探索把农村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规规范,推动文明行为、社会诚信、见义勇为、尊崇英雄、志愿服务、勤劳节俭、孝亲敬老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二、规范乡镇行政执法。全面深化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力量重心下移,有效整合执法力量。全面清理、优化和精简涉农执法事项,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全面落实国务院“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农业执法领域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和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综合、卫健、农业、城管等领域的综合执法力度,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强化乡村司法保障。完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推动司法深度参与乡村治理,畅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推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妥善办理涉农纠纷案件,依法打击和处理破坏农村生态环境、侵占农村集体资产、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违法犯罪行为,惩治破坏农村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打击处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收养儿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邪教组织,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村干部清理出去。结合我市少数民族地区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强双语法官、检察官、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等队伍建设。

四、深化乡村法治宣传。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深入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特别是邵阳市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传统节日和各类法治宣传月、周、日等时间节点,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元旦春节“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月”及《民法典》等专题宣传活动,提升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知晓率、满意率。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以案释法制度,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村(居)民委员会专人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对辖区内村(居)民、流动人口开展经常性、针对性、实用性法治宣传教育。

五、发展乡村法治文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在充分利用乡村已有公共党建文化设施基础上,推动有关部门在乡村振兴联系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公共党建服务中心、最美乡村示范点等建设符合实际、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广场、公园、长廊、院坝等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定期更新法治宣传内容。统筹运用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学校、乡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等法治文化阵地作为群众学法平台,特别是市(村)民法治学校定期组织开展普法系列讲座,真正把市()民法治学校建成联系群众的桥梁、教育群众的阵地、服务群众的平台。

六、培养乡村法治人才。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乡村法治人才培育激励机制,努力培养一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创新能力的法治人才,为全市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加强对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法治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村“两委”班子成员日常学法制度,将法治培训纳入各级对村“两委”班子成员任职培训和轮训内容。大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大力培育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为重点的农村“法治带头人”,发挥“法治带头人”引领作用,推动乡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七、加强乡村法治实践。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实现全业务覆盖、全时空服务指导推动乡镇党委、政府设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持续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纳入市县政府财政预算,加强考核管理。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监督和服务管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做实做细做好各类利益诉求群体信访维稳工作,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邵阳市司法局

2022年4月20日

抄送: 市政府办  市政协提案委

联系人: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李铖1521190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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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739-532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