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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175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 2019-06-21 17:27
  • 来源: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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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亦龙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建议》巳收悉,作为该工作建议的分办单位,我局组织专人就建议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研究。我们认为,这些建议非常中肯、实在,对全市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采纳。市司法局高度重视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始终将青少年作为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认真落实中央、部、省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各项要求,注重顶层设计,以法治宣传教育为先导,整合法治教育资源,不断提高青少年,特别是中小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近年来,我们一直在努力开展以下工作:


    一、不断完善青少年普法工作机制。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将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全市法治宣传教育重中之重的工作列入全市普法规划。我市“七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全市法治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七五普法规划针对青少年法治教育作出了专门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每年的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都对青少年法治教育规定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两办2017年出台文件《关于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责任清单明确由教育部门负责重点宣传普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服务全市“二中心一枢纽”战略大局上的重要作用,我局与市委宣传部还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邵法治办发【2017】8号),在全市组织开展“法律七进”宣传教育活动,其中“法律进学校”活动是七进的一个重要环节,就青少年法治教育进行了专门部署,明确要求教育等普法责任部门认真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列入到相关部门的工作考核。


    二、持续推进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我市把法治副校长工作作为开展青少年普法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多年探索,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法治教育机制逐渐完善。全市乡镇以上中小学聘请了公、检、法、司等单位在职或离退休人员以及具备一定法律知识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每年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一次法治副校长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以提高他们教学和业务能力。教育部门定期组织法治副校长到中小学校上法治课。法治副校长结合活生生的执法案例,向学生开展法治教育,极大地提高了青少年学生预防犯罪能力。七五普法以来,市县教育局、司法局联合为市区大中小学校聘请了1564名兼职法治副校长,全市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覆盖率达到99%以上。进一步加强了兼职法治副校长的管理,会同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出台了《全市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实施办法》,对法治副校长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管理及考核作出了进一步规定。为提升教学实效,市司法局征集青少年法治精品教案和课件,整理推出《邵阳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精品教案选编》,用于指导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学工作。全市法治副校长为中小学生讲授法治教育课,并积极参与调处涉校矛盾纠纷,消除学校治安隐患,努力打造“让师生安心,家长放心,学校称心”的校园环境,为全市推进法治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认真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大力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周专题教育活动。市司法局联合教育局、团市委、综治办等部门,在每年9月末围绕活动主题,通过灵活多样、寓教于乐的方式,向中小学生开展校园暴力预防教育,重点宣传普及新宪法、刑法、未成年保护法、治安处罚法、湖南省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处理条例、交通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中小学生自觉学法尊法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中小学生防范校园暴力的能力,依法抵制各类校园暴力。2018年下半年,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在全市组织部署了“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将宪法宣传教育作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要求教育普法责任部门开展宪法晨读、开辟校园宪法宣传主题区、组织法治成人礼、法治课堂等一系列青少年宪法教育活动,构建“互动式”青少年普法模式。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法的热情,2018年我局还积极组织参加了全省100名“最美守法少年”申报工作,在县市区、市直各学校推荐人选的基础上进行初评并确定11人上报省委法治办参加全省评选。组织开展了“法治电影进校园”活动,向中小学生推荐《不要沉迷网络游戏》和《黄克功案件》两部电影,在全市初中以上学校免费巡回放映。此外,我们还组织开展了青少年法治征文等活动,进一步激活了青少年的学法热情。


    四、积极打造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全市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力度,要求各县市区分别建设一个以上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并将这项工作列入对县市区的工作考核考评内容。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职能,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在接受法院指定援助案件的同时,对抚养、家庭暴力、人身损害等案件,实行先受理再审查。近年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1031件,免费接待相关咨询3000余人,减免诉讼费用1000多万元。市、县充分利用覆盖城乡的法治学校平台,组织青少年法治教育流动课堂进入各中小学校,为青少年学生讲授法律知识,有效地增强了中小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积极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七五普法期间,市司法局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并被共青团中央、司法部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五、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我市自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以来,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新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后,我们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并在法律尚未有明文规定的领域,做了一些积极尝试。一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中,从未成年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或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我们无条件为其法律援助。二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中,在人民检察院公诉阶段,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检察院为其指定辩护人的,我们无条件为其法律援助。三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中,在人民法院审判阶段,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的,我们无条件为其法律援助。四是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的民事案件,我们依其申请提供法律援助。五是未成年人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国家赔偿,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其他案件,我们根据其申请提供法律援助。法律规定应该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我们实行应援尽援。对于未成年人为被害人的刑事案件、未成年人人身损害等其他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没有明确予以保障的,我们也根据其申请提供法律援助。


    下一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的管理和督导。协调推动教育局等青少年普法责任部门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团省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有关工作要求,积极配合依法治省办组织开展法治文艺进校园和开展中小学法治教育专项调研督查,重点推动《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在全市中小学校真正得到高质量的全覆盖全落实。进一步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协调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考核、评比、奖励等制度,尝试建立科学高效的兼职法治副校长资源共享平台,对边远的农村中小学开展远程法治课教育,努力使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更加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下去。






                                邵阳市司法局


                                2019年6月18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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