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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规范律师开庭着装

文件名称: 我市规范律师开庭着装
索引号: 4305000002/2016-00715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公开责任部门: 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6-05-2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6-05-26 有效期: 永久

近日,市司法局联合市中院,市律师协会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市律师参加人民法院开庭审判着装的通知》,其中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必须内着浅色衬衣,佩戴领巾,外着律师袍,律师袍上佩戴律师徽章;下着深色西装裤、深色皮鞋,女律师可着深色西装套裙。

该通知还规定,律师参加庭审未按规定穿着的,庭审法官应当予以提示,并在庭后将情况反馈至市律师协会。市律师协会将对律师庭审穿着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律师、实习律师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分并通报。

规范律师出庭着装,对提升我市律师出庭形象、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将具有很大的意义。

                         (市局律公科  颜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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