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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文件名称: 邵阳市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索引号: 4305000002/2014-00002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公开责任部门: 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4-03-1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4-03-10 有效期: 永久

邵阳市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市司法局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140条。其中涉及部门领导、机关职能信息16条,部门动态122条,其他类信息2条。

201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3年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列入局机关依法行政和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我局由局长李新华同志担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局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

(二)推进政务公开活动。2011年以来,我局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审批权限等,确保行政决策公开、行政全力公开、办事和政务服务公开行政决策过程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三)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和网页定时更新维护,各业务科室负责信息的产生、整理和报送工作;二是将政务公开内容列入干部日常学习教育之中,充分利用局集中学习会、网络等多种途径和方式,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三是及时更新局机关大厅LED大屏幕显示屏的显示内容,宣传司法行政工作。

(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设置信息公示栏,实行网上公开,利用线上、线下媒体公开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以及办事时限,公开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名册以及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监督部门,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信息公开不断深入,增加依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五)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审核和保密审查。规定在信息公开前,首先由业务科室对拟公开的信息提出初步意见,再送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签发。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一律不得向社会公开。同时,还建立了信息公开协调机制,要求发布机关各种信息涉及其他部门时,应及时进行沟通、联络、确认,提出相关意见,并向主管领导汇报,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准确一致。

(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为保证信息公开不走过场,我局一是根据政务公开的特点,对各科室的工作进行了明确,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科室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对口项目的部署和落实;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按照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局监察室加大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进行督查,确保了工作落到实处。

  二、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关于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从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工作制度等方面抓好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及时接待、解答群众和行政相对人对我局信息公开各项咨询要求,2013年我局没有发生一起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尽管在2013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参与面较小,知晓率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展,形式还需更加灵活创新。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还需不断探索。新的一年,我局将努力提升信息公开的层次和水平,以信息公开作为突破口,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为群众和行政相对人提供高效、优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推进法治邵阳、和谐邵阳建设。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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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739-532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