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2023年11月29日公告、湖南省司法厅11月30日公告要求,现就我市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于2023年11月30日公布。
应试人员可自11月30日零时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在邵阳考区报名的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邵阳市司法局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模板见附件),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和省司法厅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我市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为95分。
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通过2022年度、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3年度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统一受理等工作方式。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3年12月4日8时至12月1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重点提示:请仔细核对网上申请填报信息和各类证书原件记载内容是否一致(如毕业证书证号、学位证书证号、户口本户号等)。
报名时户籍在邵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且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邵阳市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填报信息后,应当到邵阳市司法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对于具有202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已于主观题考试成绩发布前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向邵阳市司法局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做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在成绩查询页面下载打印《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凭证》。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地是邵阳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本人应于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到邵阳市司法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需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1.现场审核预约方式:
实行网上预约,自12月4日8时至12月10日24时在司法部网站同步开始网上预约。
2.现场审核时间:
12月25日—12月29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3.现场审核地点:
邵阳市大祥区资江南路3号邵阳市司法局3楼302室。
4.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重点提示: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且距离到期日2个月以上;不得提供临时身份证、电子身份证。
享受放宽政策且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重点提示:户籍页面必须清晰、内容记载完整,无任何手工涂写,公章和经办人签章齐全。对于户籍未通过统一核验的,需进一步核实并提交补正材料。
(2)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①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②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③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④对于未通过教育部统一核验的,应登录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下载打印学历查询结果;没有学历查询结果的,应补正提交由教育部学生服务和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3)C证换A证的申请人,须将C证(含正副本)退交到现场审核地司法行政机关。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4年1月2日。
(三)审查、核查和审核认定
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宜
申请人网上申请填报信息和现场审核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厉查处通过隐瞒信息、虚假承诺等方式骗取报名、参加考试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违纪行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的其他事宜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相关事宜可咨询邵阳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与对外合作交流科,电话:0739—5325762,电子邮箱:fkk5325762@163.com。
附件: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核查申请书
邵阳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