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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8-12-03 17:00
  • 来源: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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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和《司法部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和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为 108分。我市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

二、考试成绩发布与核查

(一)成绩发布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于1130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30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分数核查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成绩核查。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各市州司法局汇总应试人员分数核查申请后,通过管理平台填报,并于1210日前上报省厅,再由省厅报送司法部。司法部及省司法厅不直接受理个人分数核查申请。

各市州司法局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告接受应试人员分数核查申请的期限,超过公告期限的不予受理。

三、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受理等工作方式。网上申请时间为20181259时至121424时,申请人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Hhhhh)、如法网(http://www.rufa.gov.cn)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现场审核时间为20181220日至29日,申请人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各市州司法局应在初审工作中做好以下审核事项:

(一)受理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应根据司法部下发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于1220日至29日受理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登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打印《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3份,部、省、市各1份)、《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省、市考试机构存档),均须加盖公章,由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同时要求申请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含首页和本人页)。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与本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其中3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贴在报名表上,证书照片统一由省厅委托司法部考试中心冲洗);

4.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在接受申请材料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对申请材料不全,需要补充其他相关证明的,出具《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对不属于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事项的,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网上申请结束后,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将申请人的学历信息,统一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核验,并于1219日前将核验结果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通知各地。现场审核期间,受理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毕业证书与申请表填报信息、本人身份信息的一致性。对于已通过教育部统一核验的,可不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于未通过教育部统一核验的,应由各市州司考工作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下载打印学历查询结果,没有学历查询结果的须书面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补正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资格申请由其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于1219日前将公安机关对申请人户籍信息进行核验的结果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通知各地。各地初审机关须打印《户籍信息确认表》上报复审机关审核存档;同时,要严格依照《户籍信息确认表》上的户籍信息和公安机关户籍信息核验结果核实申请人提交的户籍材料,与报名时所填信息不一致的,要查明原因,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通知。

对于具有2018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队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四种情形,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125日至1214日向户籍地所在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逾期不予受理。审核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户口、工作单位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相关调查材料与申请人的书面申请一同上报。

(四)各市州司法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条件进行初审。

各市州司法局应依据《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按照法律职业资格分类书面报告审核情况:A类,客观题考试为180分以上, 主观题考试成绩为108分以上的; C类,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有一个阶段考试成绩为放宽的或者两阶段考试成绩均为放宽的。对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制作《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审批呈报表》,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制作《2018年不予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意见表》作为审核报告附件,连同申请人的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放宽地区人员户籍复印件等),于201915日前报送省司法厅。

(五)军队系统成绩合格人员资格申请事宜由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各市州司法局应依据司法部下发的军队人员成绩合格名单受理申请材料,统一进行审核,单独排序并制作《资格审批呈报表》(A类),随同本人申请材料(各两份)上报(注:《资格授予申请表》上不盖司法局印章),由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统一移交中央军委机关职能部门。各市州司法局应留存复印件备查。

(六)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资格申请的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七)司法部对各省(区、市)司法厅(局)报送的材料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做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种类、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工作,各市州司法局须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人员等参加的审核工作小组,加强对审核工作的领导,依法依规进行审核。

(二)严把审核关。要认真落实集中受理、集体审核的工作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审核工作标准、时限等程序要求的管理和人员培训。要严格审核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审核工作过程中有异议、发现问题以及出现举报、投诉或信访等情况的,必须及时核实,全程留痕,并将处理结果逐级上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三)提高审核工作质效。按照审核认定工作规范和审核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的作用,进一步改进完善服务措施和方式,为申请人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对申请材料原件复印、《成绩通知单》打印及相关信息查询等应由审核机关办理的事项,不得交由申请人办理;要履行好对申请人的一次性告知义务,做好资格申请授予政策宣传和咨询解答工作,防止因政策把握不准或沟通不畅影响审核服务工作。

(四)确保信息数据安全。不得在互联网、自媒体上发布、转载《通知》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本地区考试整体成绩情况。公开发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统计分析数据及情况,须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工作中发现有严重负面舆情等问题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影响。对违反信息管理规定和要求,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有关学历学位认证等问题可通过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

  

                            邵阳市司法局

201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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