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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的公告
  • 发布时间: 2018-07-09 11:05
  • 来源: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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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和湖南省司法厅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87119时至17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地方,按照特殊情况补录人员,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本人应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凡在我市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的申请人应于2018723日至727前往邵阳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户口首页及本人页);

(三)毕业证书原件;

(四)与本人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邵阳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办公室  0739-5325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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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739-532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