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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全面开展工作的重要一年,也是全系统完成机构重组、争创新作为的起步之年。党和国家大事多喜事多,敏感节点和风险点多,将迎来*等突出风险点。为此,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努力开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工作部署,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着力抓党建、厉法治、保安全、强服务、推改革、补短板,奋力开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加快“二中心一枢纽”建设、推动邵阳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全系统要在全面履职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的政治站位、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抓好政治建设
作为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门,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水平。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头等重要的政治任务,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大落实活动,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各项新部署新要求上来,自觉用以提高站位、引领方向、激励斗志、革新理念、指导实践,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生命线,毫不动摇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对标落实“两个意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常态化开展“政治体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坚持“首题必政治”的常态化学习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推动全警大学习,开展全员大培训。要把学习讲话精神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发展的实际行动,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工作落实,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夯实全系统党的基层基础,推动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面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坚强堡垒作用。以加强律师行业党建为重点,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加强党对法律服务行业的领导。深入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落实“三会一课”,开展“主题党日”学习,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要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努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践行法治、公正廉洁”的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全面推进政治轮训,确保对党忠诚。强化教育培训,开展岗位练兵,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五种能力”。加强场所警务督察,提升戒毒干警履职执法能力。大力表彰典型,开展“司法为民好榜样”、“政法标兵”评选,配合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坚持教育预防和依法惩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常抓严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约法三章”,紧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加大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重点环节的经常性监督和全方位管理力度。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整饬风纪,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健全干警思想动态定期收集分析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激励和保障机制,切实让广大干警安身、安心、安业。
二、坚持良法善治,履行法治建设新使命
我们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决策部署,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全面提升法治邵阳建设水平。
一是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作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加强对本地区法治领域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协调,不断提升法治邵阳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职能作用,及时出台全面依法治市2019年工作要点,为市委、市政府当好法治工作参谋助手。推动成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打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的工作。完善工作制度,理顺工作机制,尽快形成上下贯通、协调高效的工作体系,抓好依法治市工作部署的协调、推进。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创建活动,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加强行政立法。要坚决落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立法工作要求,高质高效配合人大完成《邵阳市邵水河保护条例》的审议工作,完成《邵阳市乡村环境卫生条例》、《邵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调研、起草、审议工作。开展《邵阳市古村落保护条例》的调研工作。紧跟我市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推进精细化立法。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审核、报备机制,理顺工作关系,切实提高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起草质量,适时出台《邵阳市人民政府地方立法工作规程》。围绕城市建设、生态保护等立法重点,及时报送地方性法规规章备案。加大立法协调力度,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途径,探索建立立法网上征求意见和发布系统,及时回应立法舆情,提升立法工作水平。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开展权责清单清理,对各部门行政执法活动进行专项督察,促进各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适时提请市深改委审议《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大对重点民生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力度,推进“五大领域”“双随机—公开”监管,切实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涉及民营企业发展执法司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专项检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三统一”制度,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契机,全面开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相关规范性文件;深入贯彻减证便民行动,促进各级各部门落实取消证明事项后续工作。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文件、政府合同的法律审查,为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畅通复议渠道,公正审理案件,加大案件听证和调解力度,坚决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公信力,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做到案结事了,减少诉讼。推动落实行政复议案件录入司法部行政复议平台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规范行政应诉机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三、坚持底线思维,全力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我们要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履行好维护一方稳定、守护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切实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一是加强监所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实现“六无”。深化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加强安全稳定形势研判,强化濒危重点人员、重点病号动态管理,保持场所安全稳定。健全戒毒人员收治、处置、解除机制,确保收治“入口”安全和解除“出口”畅通。以教育戒治科学化专业化建设为中心,引入社会、家庭教育资源,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团体辅导,开展康复训练,提升戒毒实效。加大戒毒新技术新方法应用推广,不断提升戒毒工作水平。要加快推进戒毒场所改扩建设,争取6月底前开工,确保如期竣工并投入使用。
二是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教育。要切实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帮扶,决不允许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落实日常监管,强化行为养成,切实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再犯罪。落实监管安全分析会制度,规范社区矫正中心运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推进重点个案核查常态化。抓实线上“三率”和线下刑释人员对接、建档、教育帮扶,加强对再犯罪风险较高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力度,严防发生刑满释放人员个人极端事件。协调人社部门,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有效开展适应性帮扶。
三是加强矛盾防范化解。要深入实施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扎实开展“大排查、大调处、促和谐、迎国庆”和“四查四防化纠纷、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调解活动,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和三调联动工作,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聚焦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加强重点对象教育管理和转化,防止矛盾积累蔓延、扩大激化。全面排查梳理系统信访积案,及时依法依规办理新增信访案件。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四是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三年为期的目标和深挖根治的阶段性要求,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的思路,持续掀起扫黑除恶强大攻势。要加强组织领导。黑恶势力直接危害群众,危害社会稳定,影响基层政权,我们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长远的战略目光推进专项斗争。要压实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完善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宣传发动、线索摸排移送、职责任务清单、档案资料整理、考核奖惩、责任倒查等方面的制度。要凝聚工作合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扫黑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全面掌握专项斗争总体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严打高压态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戒毒、社区矫正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及奖励机制。强化办案指导监督,引导律师依法依规代理辩护涉黑涉恶案件,防止违法违规执业,实现办案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三统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深入开展法治县(市、区)、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动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加强督导整改。4月份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第2小组对我市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督导。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加大对本部门、本单位督导力度,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
四、坚持为民宗旨,加强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我们要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切实履行职责使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进一步整合法治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一体化、精准化建设,推进司法鉴定等入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着力深化如法网“查学问办用”,切实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亮灯率、咨询录入率和“12345”热线接通率。着眼经济建设主战场,深入推进服务“三大攻坚战”、民营企业、产业建设等专项法律服务。
二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依法办事,让遵纪守法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宪法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管理平台,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以案释法制度,完善考核考评机制。深入推进“法律六进”, 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请召开“七五”普法推进会,表彰中期先进、交流经验,力促“七五”普法出成果结硕果。
三是服务保障民生需求。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贴近民生、贴近群众的优势,切实保障民生需求。深入开展“法律扶贫”,加强法律援助,促使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完善“互联网+”模式,推动司法行政政务事项、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开展“学思想、转作风、访民情、解民忧”干部大走访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和安全感。
五、坚持创新突破,推动各项改革全面深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政法领域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我们要勇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持续增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动力。
重新组建后,司法行政的职责定位发生了全面、深刻的变化。各位司法局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推进机构改革融合发展的政治责任,努力形成推动事业大发展的强大合力。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机构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领导重视和指导。要主动加强与编制部门的沟通衔接,达成共识、同向发力,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合理配备人员编制。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做细做实,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要深入落实司法部《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司发〔2019〕1号)及湖南省具体实施意见,按照全省年度改革计划,继续以项目化管理方式扎实推进各项改革。高标准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完善县市区司法行政工作评价机制。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干警管理制度改革,落实从优待警制度,做到“五个到位”。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我市行政裁决相关制度,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配合统一戒毒模式的建立和运行,做好常态化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团体辅导。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选派监所警察,建立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机制。推动县级成立社区矫正工作局,在2-3个县试点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协调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解决调查取证难、会见难等突出问题。健全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巩固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机制。巩固发展传统公证业务,积极拓展公证服务金融改革、知识产权保护、司法辅助事务、民营企业发展等领域。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扩大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推进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法润三湘”公共法律志愿服务年等专项活动,促进法律服务优质高效便捷。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深化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和促进法治的能力。提高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考水平,切实完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推进仲裁制度改革,提升仲裁公信力。
六、坚持强基固本,着力补齐工作短板
按照司法部部署,今年是司法行政全面抓落实、全面强基础之年。我们要积极争取支持、筹措资源,下大气力补齐短板,强基固本,努力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创造更好条件。
要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深入研究并推动司法行政机关职能职责整合和工作体制机制创新。要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和工作布局,分门别类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管理、执法、服务制度,全面提升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加强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监管。打造司法为民的县级综合实体平台,全面加强市本级司法行政工作。按照全市乡村振兴三年规划要求,推动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在企事业单位、商会、校园、生态环保、物业管理等领域设立人民调解组织;鼓励设立品牌个人调解室,推动设立市级人民调解协会,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人民调解协会。落实市直十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升专职调解员比重,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加大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调动调解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从而集中力量、发挥优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落实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将工作重点、人员力量、财物保障、政策措施向基层倾斜。按照全省既定时间表、路线图,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智慧司法”,推动实现信息化建设跨越式发展。抓紧推进市局指挥中心建设,争取今年9月底前建成。推进“如法网”行政复议、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司法所等信息系统建设,积极开展信息录入工作,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