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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开展督查,抓实专项调解活动、公安派出所驻所人民调解室规范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第七批“湖南省模范司法所”和“湖南省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和第四批复查验收工作,提高司法所规范化水平。积极筹建市、县两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实现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远程视频督查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三大系统有机结合,发挥社区矫正业务管理、人员定位、视频监控、实时视频音频交互等作用。全面规范运行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加大社区矫正工作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每个社区矫正中心安排2名以上社会工作者。落实《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探索购买安置帮教工作社会服务,引导和培育社工组织在重点对象接回、走访、特殊对象心理辅导、重病特困对象社会募捐等领域提供服务。
二、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我与宪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实施法治文化阵地提质扩面建设,组织开展学法用法考试,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考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不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创建先进单位”等各类法治创建工作,提升基层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认真准备“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扎实组织开展自查。深入挖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宣传的先进典型事例和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遵纪守法典型人物,推进全社会法治建设。
三、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更新法律服务产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活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行为,优化行业环境,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改革,推动法律服务行业发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化“两学一做”、主题党日,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明察暗访督查活动,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分类、分级、分批开展业务培训,强化法律服务服务队伍培训,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执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