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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
文件名称: 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
索引号: 4305000002/2017-00154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7-04-2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7-04-27 有效期: 永久


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

 

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提质的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法治思维,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夯实基层基础、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奋力开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新局面,为我市“二中心一枢纽”战略实施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提高政治警觉、加强风险防控,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一)坚决维护监管安全稳定

1.完善值班执勤、监管排查、生产检查工作机制,加强情报研判、应急处突工作,确保继续实现“六无”目标。

2.实行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动态管理,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挂牌整治和整改销号制度,坚决堵塞漏洞。

3.全面强化“两违品”管理,打造“零违禁品”戒毒所。

4.坚持“首要标准”,开展“百日安全竞赛”、行为矫治训练“三教一训”和“守纪律、守规矩、严养成、当标兵”等主题教育活动,提高戒毒人员戒治成效,从根本上减少不稳定因素。

5.依法保障监管对象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医疗诊治。

牵头领导:曾伯华

责任部门:戒毒工作管理科(列责任部门第一顺序的为牵头部门,其他为主要协助部门,下同)

(二)全力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6.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拓宽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

7.以网格化排查为基础,坚持集中排查和常态排查相结合,事前预防、事中调解和事后回访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8.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研判报告制度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制度。

9.继续深入推进“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最大限度预防减少群体性事件。

10.发挥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流动调解庭、“三调联动”办的协调功能,切实做好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促进案结事了。

11.认真贯彻司法部关于基层法律服务“两个办法”,切实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牵头领导:龙喜成

责任部门:基层工作科

(三)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管控

12.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落实《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

13.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制度,深入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学习、社区服务、个案矫正、心理辅导等,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14.整合社区矫正工作资源,完善设施配备,统一规章制度,着力推进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运行。

15.突出管控重点人员,对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给予警告、提请治安处罚或撤销缓刑假释,予以收监执行。

16.落实刑满释放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继续开展“五个一”安置帮教专项活动。

牵头领导:龙喜成

责任部门:社区矫正工作科(局)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普治并举,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

(四)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7.突出抓好重点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凝聚法治邵阳建设的社会合力。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3)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4)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大力宣传党章党规,引导广大党员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牵头领导:陈修萱

责任部门:法制宣传科(依法治市工作办公室)

18.突出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1)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制度,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终述法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列入综治、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2)健全青少年普法教育机制,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在考试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

3)加强对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制宣传进企业,服务产业大发展”专项活动。

牵头领导:陈修萱

责任部门:法制宣传科(依法治市工作办公室)

19.突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以示范性法治学校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学效果,把市(村)民法治学校打造成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的精品工程。

2)认真落实“省两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县级以上城区要分别建立一个以上法治主题公园或法治文化广场,建立一个以上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乡镇(街道)要建设一批法治文化宣传长廊,村(社区)都要建好法律图书室。积极拓展公益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县级以上电视台、电台、党报党刊应设立法治栏目。

3)积极推行以政府购买的方式开发法治文化产品,扶持、引导各类文化团体、组织和个人开发推广法治文化产品。

4)组织开展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打造一批具有邵阳特色的法治文艺精品项目,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牵头领导:陈修萱

责任部门:法制宣传科(依法治市工作办公室)

20.突出法治宣传工作创新

1)大力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依托如法网、法治湖南网精心打造我市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

2)组织开展法治微小说、微电影等征集活动,运用微信、微博、APP、二维码、法治e本、普法媒体机等新技术新手段向社会公众进行日常推送,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3)用动漫、卡通等鲜活的形式来演绎和诠释法理法论、法言法语,以网络表达方式提升普法教育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牵头领导:陈修萱

责任部门:法制宣传科(依法治市工作办公室)

(五)广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21.加强对全市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和考评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区域法治化水平。

22.大力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组织开展“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和“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提高窗口行业法治化水平。

23.健全和完善村(居)自治制度,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提高村(居)自治能力和水平。

牵头领导:陈修萱

责任部门:法制宣传科(依法治市工作办公室)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4.严格按照《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的要求在执法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5.选聘优秀法律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

26.着力加强“法润三湘”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等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

27.通过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体系,推动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综治考评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完善考评标准,加强对考评结果的运用。同时健全督查制度,强化跟踪问效、问责,确保普法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牵头领导:陈修萱

责任部门:法制宣传科(依法治市工作办公室)

三、统筹整合资源、推进深度融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七)优化法律服务

28.按照省厅部署,继续开展律师服务“三项活动”,拓宽律师“驻村帮扶”法律服务范围,切实为供给侧改革、“二中心一枢纽”、精准扶贫等重大战略实施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29.组织和引导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开展服务园区、产业建设和企业发展专项法律活动,从防范法律风险、解决各类纠纷、加强规范化管理等方面为我市重点工程、项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牵头领导:李新华

责任部门: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市律师协会

30.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体系,在所有县市区、重点执法部门、乡镇及所有村(社区)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牵头领导:李新华

责任部门: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市律师协会、基层工作科

31.全面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工作,促进信访积案清零,减少社会矛盾。

32.充分运用互联网理念,通过电商、APP、O2O等多种渠道,积极搭建法律服务新平台、新载体。

33.严格落实《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制度,开展“律师违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律所和律师执业活动的规范和监管,下决心解决好律师执业不规范、不诚信问题,坚决守住“三条底线”,做到“六个不发生”。

牵头领导:李新华

责任部门: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市律师协会

(八)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34.落实全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规定,力争今年全市法援案件总量突破4000件。

35.加大重点人群、重点领域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服务群体,一律免予事项范围审查。积极为军人军属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36.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协作机制,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案比例。

37.继续开展法律援助进村(社区)、进学校、进工地等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如法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平台的积极作用,推行平台法律专业人员值班制度,提高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的可及性。

牵头领导:李新华

责任部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

(九)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38.年内,实现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覆盖,乡镇(街道)工作站、村(社区)工作点建成率达80%以上。

牵头领导:李新华

责任部门:市法律援助中心、计划财务装备科

39.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共法律服务运行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信息网上录入、流程网上管理、活动网上监管、质量网上考核。不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推行“前店后厂”模式,积极整合司法行政职能和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引导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真正让人民群众进“一个中心”、办司法行政“全部业务”。

牵头领导:李新华

责任部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法制宣传科、司法鉴定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教育培训考试科、政策法规科

40.推进“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建设,实现各县市区村(社区)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叫响“法润三湘”志愿服务品牌。

牵头领导:李新华

责任部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工作科、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市律师协会、法制宣传科、司法鉴定管理科

四、全面深化改革、建立健全机制,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十)深化律师制度改革

41.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良性互动,完善律师工作联席会议机制。

42.抓紧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受理平台和快速联动处置机制,为律师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环境。

43.严格落实《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修正案》、《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出台全市律师队伍管理实施意见,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44.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违必究。

45.对律师违法违纪相关案例信息,在“如法网”上曝光,让违纪违规人员公开“亮相”,并列入信用档案,接受社会群众查询。

46.继续加强律师领军人才和涉外人才培养,扶持青年律师和县域律所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律所赴县(市)开设分所,积极引进市域外优秀律师,力争我市万人律师拥有量尽快达到小康指标要求。

牵头领导:李新华

责任部门: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市律师协会

(十一)继续推进公证改革

47.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意见》,启动县域公证机构改革,上半年全面推开县市公证机构改革,争取年底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48.着力完善体制转换、绩效分配等机制,巩固城区公证机构改革成果,促进公证事业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牵头领导:李新华

责任部门: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

(十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49.出台全市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质量标准,规范援务公开、听庭、回访、案件质量评估等工作,提高办案质量。

牵头领导:李新华

责任部门:市法律援助中心

50.完善律师值班制度,实现法援咨询服务全覆盖。

牵头领导:李新华

责任部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市律师协会

51.推动全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出台,提高案件补贴标准,规范经费使用管理。

牵头领导:李新华

责任部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基层工作科、计划财务装备科

(十三)深化社区矫正制度改革

52.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专门机构和队伍建设。

牵头领导:龙喜成

责任部门:社区矫正工作科(局)、组织干部科

53.完善社区矫正中心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强化其监管执法、教育帮扶职能,推动形成社区矫正中心于司法所分工明确、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工作格局。

54.推行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教育,上半年启动试点,下半年全面铺开。

牵头领导:龙喜成

责任部门:社区矫正工作科(局)

55.落实湘政发〔201626号文件精神,携手民政、教育等职能部门,开展“情暖高墙 关爱孩子”联合帮扶活动。

牵头领导:龙喜成、曾伯华

责任部门:社区矫正工作科(局)、戒毒工作管理科

56.落实司法部等六部委《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组织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积极参与,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

牵头领导:龙喜成

责任部门:社区矫正工作科(局)

(十四)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

57.落实《湖南省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坚持优胜劣汰,引导规模不大、业务量较少、鉴定质量不高的鉴定机构进行合并或整合,支持和鼓励鉴定机构加大投入、引进人才,做精做强,进一步提升我市司法鉴定行业整体水平。

58.健全完善司法鉴定人负责制、责任追究制,落实鉴定人出席制度。

59.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促进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良性互动。

60.启动我市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推荐有条件的鉴定机构参加省级认证认可。

61.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机构取得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资质,并合理规划其布局、类别、规模和数量。

62.开展司法鉴定机构执业评估和规范化建设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确保司法鉴定人依法依规、规范公正执业。

牵头领导:陈修萱

责任部门:司法鉴定管理科

(十五)深化人民监督员改革

63.加强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引导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促进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64.细化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等规定,推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牵头领导:李新华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十六)深化司法考试改革

65.严密构建考试安全体系,提高年度司法考试组织实施水平,确保“四个安全”,力求“五零目标”。

66.认真落实《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做好有关对接准备。

牵头领导:陈修萱

责任部门:教育培训考试科

67.深入贯彻司发通〔201655号文件精神,加强与政府法制机构、法院等部门协调,规范仲裁登记、管理,尽快改变仲裁登记、管理相分离状况。

牵头领导:李新华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五、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基层基础,切实补齐工作短板

(十七)加快基层基础建设

68.抓好戒毒所改扩建项目建设,争取尽快立项开工,将其建设成为规划合理、设施先进、配套齐全的现代化戒毒所。

牵头领导:曾伯华

责任部门:戒毒工作管理科、计划财务装备科

69.继续落实省司法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三个文件,全面启动县市区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政府购买服务。

社区矫正    牵头领导:龙喜成

责任部门:社区矫正工作科(局)、计划财务装备科

人民调解    牵头领导:龙喜成

责任部门:基层工作科、计划财务装备科

法律援助    牵头领导:李新华

            责任部门:市法律援助中心、计划财务装备科

70.采取设置公益性岗位、招聘“辅警”或社工等方式,尽快使每所工作力量达到3名以上。

牵头领导:龙喜成、陈修萱

责任部门: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科(局)、组织干部科、市法律援助中心

71.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对获得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称号的单位进行复查,对工作退步或者已不符合省级规范化要求的单位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牵头领导:龙喜成

责任部门:基层工作科

72.开展“十佳司法所长”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牵头领导:龙喜成、陈修萱、曾伯华

责任部门:基层工作科、组织干部科、办公室

73.规范实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落实《湖南省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适应村级区划调整实际,坚持标准,全面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

74.按照“相关部门支持经费场所、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管理”的思路,指导创建征地拆迁、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等10类以上新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牵头领导:龙喜成

责任部门:基层工作科

(十八)加快信息化建设

75.加快推进如法网二期,上半年完成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法律职业人才、志愿者管理、青少年法治学堂等12大平台建设原始数据录音和角色权限分配等工作。

牵头领导:李新华

责任部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科、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政策法规科、教育培训考试科、法制宣传科

76.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经营好如法网“电子店铺”,突出以用户为中心,“坐网”问诊、网上抢单、网上预约、远程办理,随时随地接受法律咨询和业务委托。

牵头领导:李新华

责任部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市律师协会、司法鉴定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法制宣传科、办公室

77.共建全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库,实现手机定位监管和监管教育、风险评估等业务联动办理,并推动公检法司及监狱之间的社区矫正数据共享。

牵头领导:龙喜成

责任部门:社区矫正工作科(局)

78.共建全省远程探视帮教系统,县级司法局与监所依托社区矫正中心实现服刑、强戒人员与亲属的远程视频探视及社会帮教。

牵头领导:龙喜成、曾伯华

责任部门:社区矫正工作科(局)、戒毒工作管理科

79.启动戒毒人员大数据建设,将其基本信息与矫治表现、劳动习艺情况、行踪变化等信息汇聚起来,关联分析各种监管因素,生成有价值的情报线索,提高发现、预警监管安全事故的能力。积极运用物联网技术,加强对戒毒所劳动工具、危化物品的自动化、精细化管理,降低安全风险。

80.建成“一个中心、四个系统”,实现戒毒所、各大队与省局指挥中心安防管理互联互通。建立基础数据库。全面推行“警务通”。

牵头领导:曾伯华

责任部门:戒毒工作管理科

(十九)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

81.注重精心培育和策划宣传主题,在专版、专栏适时推送,推出有分量、有影响的新闻报道。

牵头领导:曾伯华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职能科室

82.推进县市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建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微信矩阵。

牵头领导:曾伯华

责任部门:办公室

83.继续深入开展舆情大排查,特别是戒毒、律师、社区矫正、司法鉴定、司法考试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第一时间发现、处理负面信息,最大限度减少负面影响。

84.全面落实网上巡查监控和网下落地处置制度,建立系统新闻宣传和网评员队伍,加强正面发声,确保不发生重大舆情炒作事件。

局机关    牵头领导:曾伯华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职能科室

      牵头领导:曾伯华

          责任部门:戒毒工作管理科

85.进一步加强律师教育管理,坚决防止极个别律师参与敏感事件炒作,引导其履行好社会责任。

86.组织引导律师参与做好特定利益群体工作,发挥法律专长,帮助特定利益群体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防止被敌对势力插手利用,防止“维权”活动转化为社会、政治风险。

牵头领导:李新华

责任部门: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市律师协会

六、全面从严治党、提升素质能力,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二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87.开展“讲规矩、守纪律、强素质、树形象”学习教育活动,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牵头领导:陈修萱、龙喜成

责任部门:组织干部科、警务科、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

88.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

牵头领导:陈修萱

责任部门:组织干部科、机关党委

89.建立法律服务行业党委,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

牵头领导:陈修萱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市律师协会

90.各级党组织尤其是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党建主责主业意识,制定责任清单,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形成书记抓、班子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

91.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

92.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开展示范点创建,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牵头领导:陈修萱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93.继续实施律师行业党建“双培”工程,巩固和发展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成果。

牵头领导:李新华

责任部门: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市律师协会、机关党委

(二十一)提高队伍履职能力

94.把政治标准放在选人用人首位,注重考察党性、作风、实绩、品行、民意,让担当者担当、负责者负责,让有为者有位、有位者愿为。

牵头领导:陈修萱

责任部门:组织干部科

95.加快队伍调整配备,补齐配强戒毒所、公证处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优化年轻干部培养成长路径。

牵头领导:陈修萱

责任部门:组织干部科、戒毒工作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

96.落实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制度,提升精气神,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立足岗位争作为、讲贡献。

牵头领导:陈修萱

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

97.围绕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分级分类开展关键岗位干部和业务骨干培训、优秀中青年干部培训、基层干部轮训,着力破解“本领恐慌”、“能力不足”等问题。

牵头领导:陈修萱

责任部门:组织干部科

98.以开展司法行政自身法律体检为抓手,将司法行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牵头领导:李新华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装备科

(二十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99.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准则》、《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真改实改。

100.继续深化“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防止回潮反弹。

101.加强对信访举报、执纪审查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和筛查,严格执行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报告制度。

牵头领导:龙喜成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

102.落实强制隔离戒毒所人员出所谈心制度,确保必谈率和处置回复率达90%以上。

牵头领导:龙喜成、曾伯华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戒毒工作管理科

103.坚持“双随机”原则,扩大警务督察范围,狠抓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聚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教育改造(戒治)、执法规范化、干警纪律作风、落实从优待警等工作,全面推进警务督察常态化、正规化。强化督察结果运用,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

牵头领导:陈修萱、龙喜成

责任部门:警务科、纪检监察室

 

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抓执行、抓推进、抓落实。要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攻难点、创亮点、建品牌,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水平。各部门工作要点必须涵括上述工作要点。要细化任务分解,明确具体责任人、承办人和工作目标、时间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暨“七五”普法推进会议所涉工作是市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牵头领导和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及时做好协调、督促工作,克服困难,全力推进。各相关责任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要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及时汇总报告,对重点任务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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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739-532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