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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01-12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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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司法部、省司法厅公告要求,现就我市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和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我省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

    二、考试成绩发布与核查

    (一)成绩发布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于2021年1月8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月8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分数核查

    在邵阳报名的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邵阳市司法局申请成绩核查。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格式见附件1)。司法部及省厅不直接受理个人分数核查申请。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超过公告期限的不予受理。

    三、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

    通过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一)网上申请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统一受理等工作方式。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1年1月13日8时至1月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填写信息须真实有效并与现场审核提交材料原件记载内容一致。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二)现场审核

    网上申请现场审核地是邵阳的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到邵阳市司法局办理资格申请和现场信息核验事宜。

    1、现场审核预约方式

    为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防止出现人员聚集现象,申请人员登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格申请”平台提前预约(网址:      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

    2、现场审核时间

    1月25日至2月3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1月30、31日正常休息,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电话联系)。

    3、现场审核地点

    邵阳市大祥区资江南路3号邵阳市司法局6楼613室。

    4、现场需提交的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符合放宽学历条件、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含首页和本人页)

    ②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③证件照片。与本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注:照片尺寸须符合标准、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并装袋提交)

    ④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申请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1年2月4日。

    ⑤申请人因出国留学、重大疾病、现役军人执行任务以及公务人员执行重大紧急任务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到现场申请的,可申请适当延期提交申请材料或者委托近亲属、单位相关人员代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延期提交申请材料的,留学人员需提交护照、签证复印件,重大疾病人员需提交医院诊断书,现役军人需提交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执行任务情况说明,公务人员执行重大紧急公务的需提交所在单位的情况说明。申请委托近亲属或单位有关人员代为提交申请材料的,除提交申请材料及上述材料或情况说明外,还需提交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申请人本人领取。

    (三)学历信息核验

    对于未通过教育部统一核验的,申请人应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下载打印学历查询结果,没有学历查询结果的须在3月3日前补正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有关学历学位认证等问题可通过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

    (四)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信息核验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资格申请由由其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受理。申请人户籍信息未通过统一核验的,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或者补正材料,补正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3日。

    对于具有202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队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并于主观题考试成绩发布前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1月25日至2月3日向户籍地所在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户口、工作单位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相关调查材料与申请人的书面申请一同上报。

    (五)2021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审核工作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六)审查、核查和审核认定

    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书面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三十个工作日。

    四、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网上申请填报的信息和现场审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厉查处通过隐瞒信息、虚假承诺等方式骗取报名、参加考试和现场审核等情形。

    (二)因国内目前新冠疫情形势,建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就近选择工作地、学习生活地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符合放宽学历条件、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必须在邵阳市申请现场审核的除外。

    (三)现场审核疫情防控要求

    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

    1、遵守现场审核工作流程,全程佩戴口罩,排队、分区等候须保持1米安全距离。 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疫情防控。 

    2、出示本人当天即时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绿码合格)、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合格),体温检测和两码合格方可进入现场审核。

    3、从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返(来)邵办理现场审核的,需提供《解除隔离告知书》和现场审核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申请人须自行检测到现场审核前14天体温,凡体温检测有异常的、湖南省居民健康码有异常的或者有其他可疑情况的,需提供现场审核前最近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现场审核前14天内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申请人,不得前往现场审核工作区域,务必提前电话联系。

    6、提前填写好《2020年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健康登记表》并于现场审核时提交(见附件2)。

    五、其他事宜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的其他事宜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相关事宜可咨询邵阳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与对外合作交流科,电话:0739—5325762。

    

    附件1: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核查申请

    附件2:

2020年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健康登记表



邵阳市司法局

2020年1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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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739-532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