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听了唐所长对《社区矫正法》的详细讲解,受益匪浅。我一定谨记唐所长的谆谆教诲,认真反思,积极改造,争取顺利解矫。”新邵县酿溪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某课后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分享了自己的学习心得。8月27日,酿溪司法所利用本月集中报到的契机,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专题集中学习。
学习中,酿溪司法所所长唐亮满结合该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对《社区矫正法》中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的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特别强调了社区矫正对象必须遵守的人脸签到核查、教育学习、社区服务、考核奖惩、请销假等相关法律要求,告诫社区矫正对象应端正服刑态度,珍惜社区服刑机会,提升遵纪守法自律性,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中的监管规定。
通过此次《社区矫正法》集中教育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思想认识,增强了法治观念,让他们清醒地充分认识到社区服刑教育改造的严肃性、权威性、法律性,提升了社区矫正效果,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
(通讯员:新邵县司法局 杜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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