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帮助我们解决了家务事。”9月9日一大早大芝庙乡马家村张某某的小儿子来到太芝庙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办公室,对承办其父亲援助案件的工作人员说。工作人员笑着说:“应该的!”
张某某,男,现年65岁,共养育了三子二女,现都已成家,两老伴独自生活。大儿子张一,因兄弟分家有矛盾,结婚之后就再没照顾过老人。现在张某某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近年又检查出患有晚期肺癌疾病。2013年7月张某某住了一回医院,大儿张一既不支付医疗费也不到医院看望照顾。张某某虽疼惜儿女,但也不免寒心,2014年8月5日向新邵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要求张一赡养大人并承担住院期间的部分医疗费。
新邵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后,指派了太芝庙乡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援助。太芝庙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老人家里了解案情,走访群众和村干部,查明兄弟分家获得的责任山,由于目前新龙矿业征地,小儿子、二儿子分的山被征用,获得了补偿,而张一的山没被征用,一分钱没有,于是加深张一与父母之间的矛盾。张某某病了,在邵阳住院两个月,都不见大儿子踪影。如今张某某知道自己患的是绝症,时间已经不多,很想化解父子兄弟之怨。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心中十分酸楚,决心一定要帮老人解忧。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帮张某某代写了诉状,要求张一每月支付一定的生活费,承担适当的医疗费,经常看望老人,对分家琐事在法庭说清楚,化解兄弟积怨。
这起赡养及家庭财产分割案件的成功调解,既成功化解了社会矛盾,使这个家庭成员受到教育,家庭气氛也开始缓和,同时也极大地宣传了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就是从小事入手,解决小事情,化解大矛盾,和谐家庭关系,受益全社会。
(新邵县司法局 侯飞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