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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般性支出预算表
十一、新增资产申报表
十二、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责职能
负责管理所辖区域内的下级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监督;代表政府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安排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民事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活动,并对法律援助活动进行指导、协调、管理、监督;负责邵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负责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运行管理,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管理和使用法律援助经费,为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法律援助人员支付办案补贴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无具体的机构设置,简单设有办公室、业务部、宣传部等部门。现有在职人员15人(其中管理岗位3人,专业技术岗位10人,工勤岗位2人),退休人员1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只有本级,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24.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4.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6.36万元,增长13.28%,原因是:法律援助办案经费增加30万元,在职人员退休减少1人,导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共计减少3.6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24.7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86.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6万元,卫生与健康支出8.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6.36万元,增长 13.28%,原因是:一、工资、绩效工资等标准的调整,人员经费各项支出增加。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增加,导致法律援助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4.78万元。基本支出:147.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7.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2万元。项目支出:77万元。其中:邵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租赁费、电费、水费、办公费方面;法律援助专项支出6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费、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咨询费、会议费、宣传费等方面。支出较去年增加26.36万元,增长13.28%,原因是:一、工资、绩效工资等标准的调整,人员经费各项支出增加。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增加,导致法律援助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0.2万元,主要是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比去年减少10%,具体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1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1万元。
六、一般性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性支出预算数为47.4万元,其中:办公费1.7万元,印刷费5.4万元,咨询费12.5万元,水费0.7万元,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租赁费7.5万元,会议费3.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
2020年一般性支出预算较2019年减少6万元,减少11.24%,主要是办公费、咨询费、委托业务费、培训费和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
2020年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5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1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因退休减少人员1人,减少办公费、咨询费、委托业务费、培训费和三公经费支出等一般性支出预算(事业运行经费取部门预算表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有公务用车1辆,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2020年没有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整体支出和专项(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