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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文件名称: 邵阳市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索引号: 4305000002/2019-01814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19-06-28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9-06-28 有效期: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邵阳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共有10个内设机构和政治部(含组织干部科、警务科、教育培训考试科)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法治宣传科、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法律援助工作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科、司法鉴定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装备科、戒毒工作管理科。

邵阳市司法局共有4个直属独立核算二级机构:邵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邵阳市罡大公证处、邵阳市宝庆公证处。(本绩效评价报告不包括直属机构)

2、人员情况:

2018年人员编制67人,实有在职人员64人,退休人员60人。

3、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计划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受市人大和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

3)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工作。

4)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指导管理全市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6)指导监督全市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管理公证机构。

7)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9)负责仲裁登记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司法鉴定工作。

10)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11)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和警务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2)指导市法学会、市律师学会、市公证员协会、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工作。

13)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18年度邵阳市司法局整体支出1416.5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的正常运行及各项业务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186.5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11.2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7.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7.3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97万元;项目支出229.93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邵阳市司法局2017年结余335.75万元。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1135.91万元,预算追加及转移支付增加357.77万元,2018年合计收入1493.68万元。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141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186.57万元,项目支出229.93万元。

     (二)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邵阳市司法局经费基本支出1186.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1.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7.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7.3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97万元。

依据中央及省市的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我局先后制订了《邵阳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邵阳市司法局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办法》、《邵阳市司法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邵阳市司法局公务卡强制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经费预算审批和拨付制度,健全财务内部约束制度,完善财务监督审查制度,遵循“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开支13.94万元,公务车辆保有5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9.44万元。2018年公务车辆保有5辆,公务用车运行费开支15.08万元,比上年增加1.14万元(增长8.18%),主要为车辆老化,维修开支增加。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4.28万元,比上年减少15.16万元(减少77.99%)。

(三)专项支出情况

邵阳市司法局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省市财政有关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2018年邵阳市司法局大项专项经费支出2,299,280.38元,其中: 1、普法宣传工作经费1,201,124.32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100,000元,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经费150,000元,律师参与涉法涉诉办案费60,000元,人民监督员履职及培训工作经费100,000元,政法转移支付办案及装备管理费688,156.06元。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专项经费的使用,我局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司法部20171219日联合颁布《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专项资金中涉及的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事项,我们严格按照邵阳市财政局的要求,进行了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开展了申报和自评工作并在局官方网站公开,以接受社会监督,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按照职能分工,由本级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经费会审小组对所有经费进行专项检查和内部审计核查。对专项资金检查的重点是:资金使用是否科学、合理,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民主、公正,是否经集体研究决定;资金拨付程序是否规范,使用是否安全有效;资金监管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到位;财经纪律、廉政规定是否落实。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181231日,邵阳市司法局固定资产总额为3,919,431.10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办公桌椅、空调、电视机、投影仪等。

我们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邵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及实物限额标准》、《邵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邵阳市司法局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确保资产合理配备,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邵阳市财政局下发了《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我局对本单位的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自评,形成了评价结论。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对照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方面落实情况较好,总自评分96,评价结论为优。

七、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维稳安保取得新进步。深入开展“规范文明执法教育整顿”、“大排查大整治大评估”等专项活动,戒毒场所全面实现“六无”目标。从严落实社区矫正监管措施,引入信息化手段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动态监管,常态化实施行为规范教育;落实帮扶措施,安置帮教刑释人员,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入开展专项调解活动,有力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18年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案件31486件,调解成功30840件,调解成功率97.9%

(二)法律服务保障迈出新步伐加大普法工作保障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市学法考法人员人数创历年新高(人数达14万多人),参考率、及格率达标,全市共建成437所示范法制学校。加强法律援助,扎实保障和服务民生。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市全年完成法律援助案件4226件,超额完成年初指标776件,超额完成率22%。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站(点)。选优配强法律服务力量,开展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免费法律体检活动,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万名律师乡村(社区)行”专项活动,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市律师积极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为宝庆工业园、南方水机、武冈机场、二纺机等10余家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提供了良好的服务,有效优化经济社会环境。2018年全市共办理国内公证18347件,涉外公证2236件,涉港澳台公证1228件,全年办理各类公证事项达到21811件。

(三)深化改革取得新成果。深入推进律师调解试点、公证机构改革、社区矫正制度、司法鉴定机构管理体制、司法考试改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深化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改革,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增添了强劲动力。

(四)基层基础再上新台阶。通过招录、培养、选调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充实司法所力量,有力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开展。建成戒毒场所二级监控平台,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全部上线运行,“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加速推进。戒毒所改扩建项目稳步推进,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八、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执行完成率不高,主要体现在政法装备管理经费使用不及时,造成年终结转经费较多。

(二)资产管理有待完善。主要体现在未能及时处置报废资产,不便于资产配置和使用。

九、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严格执行预算。要高度重视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与控制力度,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完善资产管理。定期对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相符,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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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739-532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