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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邵阳市司法行政戒毒工作需要和职位空缺,为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维护戒毒场所内安全稳定和协助矫治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邵阳市司法行政戒毒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共13人(如遇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实际报名人数2:1确定招聘人数)。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55周岁以下男性;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性别、年龄、学历等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日;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7、服从组织安排,能适应全封闭管理工作模式,能适应夜班工作,能熟练操作电脑,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在邵阳市区有固定住所。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2023年9月4日-9月6日上午9:00至17:00持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邵阳市腾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地址:邵阳市双清区建设南路腾飞公司综合办公楼五楼,咨询电话:19907397733 /0739-5229968。对报名人员基本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笔试,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知识、戒毒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行政能力测试等,满分为100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招聘职位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邵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规则,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5.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能测试。面试结束后,参与面试的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合格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能测试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体检。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体能测评结果合格人选中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史项目检测,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8.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按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邵阳市司法行政戒毒警务辅警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对进入考察程序的报考人员开展全面考察。考察人选达不到招聘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报考人员在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任何一个环节中不合格或招聘过程因各种原因出现拟招聘职位计划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9.公示。以上招聘程序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在邵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官方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0.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法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为1个月。 11.特别提示。体能测评合格但未能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纳入后备人才库(期限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评之日起计算),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从后备人才库中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执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待遇。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党团组织及工青妇组织。 具体事宜由邵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和邵阳市腾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解释。 联系电话:0739-5229968(腾飞劳务服务公司办公室) 此前所发公告与本公告有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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