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司复〔2022〕6号(A类)
唐武林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乡村振兴中组建法律专家团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受理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我局高度重视法律服务工作,把为基层农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宗旨,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进行部署推进,切实加强了我市乡村法律专家团建设。各地依靠“村(居、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法律服务队伍为群众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服务。
一是全面设立村(社区)法律顾问,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我局积极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推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工作,要求每名法律顾问在村(居)建立微信工作群,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好法律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严格按照“一周一联系,一月一下村,一年不少于一次讲座”的要求,定期进村入户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市、县、乡各级政府全面设立法律顾问,3636个村(社区)全面设立法律顾问。针对您提出的村居法律顾问流于形式、履职不力的具体问题,我局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通知》《邵阳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考评评估细则》,加大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指导督促,压实县市区司法局的管理责任,有力推进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
二是组建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团,提高专业服务水平。以群众法律需求为导向,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选拔一批优秀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法律援助律师、司法鉴定人组成乡村振兴律师服务团,根据法律服务事项的类型和复杂程度,为法律顾问提供远程会商、业务指导等帮助。
同时,进一步发挥律师协会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积极作用,由律师协会成立乡村振兴律师服务团,筹备组建邵阳市律师协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加强律师行业对国家乡村振兴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深入研究,对我市律师办理乡村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进行实务指导,更好地助力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增强农民群众法治意识。乡村振兴,农民是主体,提高农民的守法意识和法律素养,更好融入到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公共事务管理以及乡村治理的体系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局全面统筹推进“法律明白人”,将乡村“法律明白人”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纳入市直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专门印发《关于在全市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通知》,多措并举提升“法律明白人”培育质效。截至目前,开展培训班210场次,培训乡村“法律明白人”11873名,全市完成所有行政村、社区确定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培养目标。
下一步,我局将协同市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将乡村法治建设纳入乡村振兴考评范围,全面推进全市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着力强化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团建设,持续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涉农法律事务的督促指导,依法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感谢您对我市法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邵阳市司法局
2022年5月25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联系人:颜彬 18373906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