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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文件名称: 2017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索引号: 4305000002/2017-00156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7-07-19 公开形式: 依申请公开
生效日期 : 2017-07-19 有效期: 永久

下半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厅的精心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各项工作做的更细、更实,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开展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把征地拆迁、医患、劳资、民间金融等涉及民生的矛盾纠纷和非正常上访等重点隐患纠纷作为排查调处的重点,把好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关。深入开展“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集中化解影响社会稳定和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与积案,及时化解新生的各类纠纷,防止矛盾纠纷积累叠加。完善三调联动体系,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制度,确保重大矛盾纠纷零激化。以“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主线,围绕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中心运行规范、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规范三个标准狠抓落实,突出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帮扶教育,实行重点人员100%接回。继续坚守安全底线,完善和细化戒毒警察一日工作流程、戒毒人员一日行为规范、安全稳定四级必办、四级研判、五级督察等管理制度,规范四大现场管理标准,建立科学的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规范教育矫治、医疗、康复训练工作,确保戒毒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二)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提升普法实效。加大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建设力度,加强汇报,积极协调,争取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争取尽快立项,尽快解决建设资金。开展媒体公益普法,在党报、党刊、党网、党台上开设公益普法专栏,开展“以案释法”,引导市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汇报协调,争取市委、市政府“两办”尽快印发《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推动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有关要求纳入全市绩效、综治和文明考核。深入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督促各县市区开展“法律明白人”示范教员培训,提升农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三)进一步推进工作创新,服务经济保障民生。继续深入开展律师服务“三大活动”,探索“互联网+法律服务”工作新模式,广泛应用“如法网”,缩短法律服务时间,拉近法律服务距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心规范运行机制,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健全完善涉军法律援助制度,扩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与公安部门衔接,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比例。开展全市“十佳”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探索量化回访、听庭、评查等质量监管指标,逐步推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促使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依法规范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继续加大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单位建设,强化队伍法律意识、公正意识,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增强业务技能。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特别是律师队伍建设,教育管理,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正能量。加强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及时引导舆情,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满意度。

(五)进一步抓基层、打基础,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健全巩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深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为推动工作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加快步伐,加速推进戒毒所改扩建。抓紧时间与市财政研究出台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实施细则,将专业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县级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与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同推进,增强基层工作力量,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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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739-532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