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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法治文化 打造法治绥宁
  • 发布时间: 2015-12-14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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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全省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会在湘潭召开,我市绥宁县作为唯一县级单位作了经验介绍,法治建设成效受到了参会代表的一致肯定。近年来,绥宁把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之中,以法治文化建设引领法治绥宁建设,有效增强了群众法治意识,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以构建联动机制为切入点,确保法治文化建设有序有效。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建立健全坚强有力、行之有效、上下联动、责任明确、整体推进的运行机制,是法治文化建设健康有序的关键所在。为此,该县: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机制,奠定法治文化建设坚实基础。全县普遍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和全体公民共同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在县级层面,每年通过联席会议确定的联动事项都在10件以上,普法经费较“五五”普法期间有很大提升,为扶持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创作、鼓励法治文化活动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强化主动协调机制,促进法治文化建设百舸争流。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绥宁县司法局主动协调、积极作为,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局等相关部门,对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实施途径和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对法治文化建设的大投入、大发展,全县法治文化建设呈现百舸争流、百花齐放的良好发展态势。三是强化督查考核机制,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有效落实。把法治文化建设列入 “十二五”规划和“六五”普法规划,纳入县“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和“文化强县建设工程”,在绩效考核、社会综合治理考核和“六五”普法考核中加大法治文化建设的考核权重,完善督查考核机制。通过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专项主题活动和“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等活动,努力做到每年有重点、每年有亮点,项目化管理、绩效化推进,有效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由自发到自觉、由零散到系统的跨越。

二、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促进法治意识入脑入心。只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才能广泛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律素质。注重以人为本,坚持民意需求导向,是该县法治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创新普法平台,法制学校建设实现全覆盖。按照邵阳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市(村)民法制学校建设实现了县、乡、村三级全覆盖,三百多个规范统一、美观大方、内容接地气的法治文化宣传专栏设立于每所法制学校附近,法治文化建设进入乡村,进入苗家侗寨。为确保每所法制学校每年上好6堂法制课,从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人社、工商等执法部门和律师事务所遴选了79名工作人员,成立了县级法制学校讲师团,组建了25个乡镇级讲师团,人数达300余人,仅2015年上半年全县各市(村)民法制学校组织开展法制课1813堂,听课人数达20余万人次。通过法制学校上法制课、正确引导,调处矛盾纠纷105起,受理法律援助30件,办理公证业务50件。二是实现法治文化建设多元化,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观念。为了改变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比较薄弱的局面,便于老百姓接受,增强普法效果,县里设立了司法局长法律咨询宣传接待日,并组建了“法治文艺宣传队”、“流动法制学校”和“农村法律宣传流动服务队”,在全县开展巡回演出宣传,作为“司法局长接待日”的活动延伸。通过自编自演对口相声《法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快板《十唱人民调解好》、朗诵《我们骄傲,我们是法治宣传员》、锣鼓词《翻天覆地司法业》、顺口溜《劝君莫赌博》和小品《和顺酒》等精彩节目,寓教于乐,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县司法局在工作中务实,在真抓中体会,在领悟中提升,谱写司法行政之歌《世界因你更温暖》,这首新创的歌充满自信和豪迈,唱出了司法行政的精气神,激起了司法行政干警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在司法行政队伍中产生了共鸣;多部门投资150万元建百里法制宣传长廊,沿省道S221线建立大小户外公益广告宣传牌窗217个,传播法治文化,扩大法治绥宁建设社会知晓率;各个乡镇、村(居)法制宣传一条街、普法宣传栏也更新补充了数量不等的“六五”普法宣传标语,在全县广泛营造了浓厚的“六五”普法宣传氛围。三是开展多种主题活动,推动法治文化深入人心。在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各种“纪念日”、5月农村法制宣传月等主题宣传的基础上,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该县相关部门之间联合,针对不同人群的不同法律需求,围绕社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面向领导干部、公务员扎实开展“万人学法”活动强化法治信仰,提升法治能力;面向青少年,开展“法治阳光照我成长”有奖征文活动;面向农民、流动人口,开展“幸福家园,法治先行”等上门普法活动;面向社会,积极组织参加省、市“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评选活动。通过这些主题活动的开展,强势渗透、强力吸引,有效推动法治文化走入人民群众,深入人心。

三、打造立体式普法平台为着力点,做到法治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平台即是法治文化建设水平的直观体现,也是法治文化建设取得实效的根基所在。实践证明,强化引力、凝聚合力、善于借力,是破解法治文化平台建设周期长、投入大等诸多难题的有效途径。一是与社会发展融合,构建公共普法平台。借助老城区改造、城市景观建设、文化设施功能升级、住宅小区环境改造、新农村建设等扶持政策,在相关场地、设施中嵌入法治文化元素、突出法治主题。如该县在县城巫水河沿岸结合法治文化建设修建“非物质文化长廊”,把独具绥宁民俗风光特色的“上堡古国”、“大元苗寨”、“苗家吊脚楼”、“湘黔古道”等融于其中,在提升县城旅游文化品位的同时提升法治文化品位;在县城黄桑路建成法治大道,使黄桑路整个沿途充满浓郁法治氛围,群众在散步休闲中得以熏陶、在不经意浏览中提升法制意识;在县城绿洲广场、满顶界公园、体育馆等10个人口集中的重要地段公共休闲场所设置美观大方的不锈钢落地普法宣传牌,使这些地方充满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吸引了不少市民驻足观看,潜移默化中得到了普法教育;采取政府搭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参与的形式,在省道S221红岩至长铺段沿线建设30个宣传橱窗并新建5个辐射到黄桑,间隔性组成的农村百里法制宣传长廊,宣传内容通俗易懂,紧贴群众生活,覆盖人口达16万人之多,丰富了村民的法治文化生活,缩短了农村群众对新法的了解周期,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二是与科技进步融合,拓展互动传播平台。注重大众传媒和现代传播手段的运用,积极在湖南法治网站、绥宁政法网站、绥宁法治网站上传法治信息,在绥宁有线电视台开辟《司法行政动态》栏目,专题报道司法行政动态、普及最新实用法律知识、解答法律有关问题,通过多部门联手在县中心街绿洲广场、老农贸市场交叉路口和老桥丁字路口三个人流量大,人口相对集中稳定的地方建立了三个户外电子显示屏,将1000多条实用法律知识,通过电子屏滚动不断地进行宣传,另外还向《新绥宁报》、《邵阳日报》、《邵阳晚报》、《湖南日报》、省市司法行政动态简报等报刊杂志踊跃投稿,通过这些大众传媒和现代传播手段专题报道司法行政态、普及最新实用法律知识、解答法律有关问题,形成了“舆论广覆盖、媒体大联动”的法治文化传播态势,营造了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有效提高了该县法制宣传的影响力。三是与群众生活融合,建立文化支撑平台。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发动组织社会力量,在全县25个乡镇各建立一支普法讲师团队伍,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以身边人、身边事、身边物,通过市(村)民法制学校授课、编印《法制宣传手册》等10种普法口袋书免费发放,诠释法律常识、直观揭示法治精神、生动展示法治成果,在群众日常生活中强化法治文化的渗透力、辐射力。五年来,共组织多部门开展大型集中法制宣传40多场次,发放各种法制宣传材料30万余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8600多人次。

                             (绥宁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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